各在站博士后及相关人员:
根据《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资助额度
1.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2.特别资助(站前)标准为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 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 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 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 1日后进站。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6)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下表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序号 |
学科领域 |
研究方向 |
1 |
基础研究 |
基础数学 |
2 |
核心计算基础数学 |
3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4 |
理论物理 |
5 |
量子物理的新发现和研究理论物理 |
6 |
物理化学 |
7 |
材料化学 |
8 |
基础前沿交叉 |
超常环境下系统力学问题研究与验证 |
9 |
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与分子成像 |
10 |
能源化学转化的动态本质与调控 |
11 |
先进材料 |
高性能材料结构设计、制备与应用探索 |
12 |
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 |
13 |
新能源汽车 |
14 |
能源 |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示范 |
15 |
未来先进核裂变能 |
16 |
基于高效热工转换的先进动力技术 |
17 |
可再生能源与多能互补应用示范 |
18 |
生命与健康 |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 |
19 |
生物超大分子复合体的结构、功能与调控 |
20 |
病原微生物与宿主免疫 |
21 |
器官修复与再造 |
22 |
生物合成 |
23 |
健康保障技术与装备 |
24 |
战略生物资源评价与转化利用 |
25 |
信息 |
量子通信 |
26 |
网络空间安全关键技术与应用 |
27 |
高效能计算与网络通信关键技术及应用 |
28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
29 |
人机交互与虚拟现实 |
30 |
集成电路与核心基础器件 |
31 |
机器人与超精密极端制造 |
32 |
光电空间 |
空间科学先导 |
33 |
月球与首次火星科学探测 |
34 |
平流层飞艇 |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4)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或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6)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8)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家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9)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三、申报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1.特别资助(站前)申报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2)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3)身份材料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包括: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5)提交纸质申报材料2册,以《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册。
2.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2册,以《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顺序将《申请书》、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内容同“站前”)装订成册。
3.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2册,报送至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826室)。
2.时间安排:特别资助(站前)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12日前上报;特别资助(站中)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3月6日前上报。
联系人:李明强
联系电话:0451-55190298 18646293161
研究生院